喷粉加工要注意的防火、防爆事项
喷粉区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的防静电材料铺设。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、凹槽,便于清扫积粉。
5.1 进入喷粉室的工件,其表面温度应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温度低28℃。
5.2 喷粉区内应遵循以下规定:
a)不允许存在发火源、明火和产生火花的设备及器具;
b)禁止撞击或摩擦产生火花;
c)应选用不会引燃粉末或粉气混合物的取暖设备;
d)防火按GB 50140配置灭火器,但不宜使用易使粉末涂料飞扬或污染的灭火器。
5.3 在自动喷粉室内,应安装可靠的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。在发生火灾时,能自动切断供气系统和电源。
喷粉作业时对喷粉去的照明也有明确的要求
喷粉区应采用防尘型冷光源灯具照明,其照度应符合GB 12367-2006第4.3.1条的规定。当采用透明材料作隔板照明时,应符合以下要求:
a)采用固定式灯具作光源;
b)用隔板将灯具与喷粉区隔开,其安装密封应能保证粉尘不会进入灯具;
c)隔板应选用不易破损的,不燃或难燃材料;
d)隔板上的沉积物厚度不允许影响规定的照度;
e)隔板的表面温度不超过93℃。
喷粉室安全卫生指标及喷粉设计原则
喷粉室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:
a)除喷枪出口等局部区域外,喷粉室内悬浮粉末平均浓度(即喷粉室出口排风管内浓度)应低于该粉末最低爆炸浓度值一半,未知其最低爆炸浓度(MEC)者,其最高浓度不允许超过15 g/m3。系统中若有抑爆设备,则喷粉室出口排风管中悬浮粉末的浓度允许超过最小爆炸浓度的50%;
b)静电喷粉枪及其辅助装置的使用应符合GB 14773的要求;
c)工作场所空气中总尘容许浓度为8 mg/m3;
d)喷粉室开口面风速宜为0.3~0.6 m/s。
喷粉设计原则应符合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、粉末静电喷涂设备与器械的研制、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 7691 的规定。
喷粉加工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喷粉区防火防爆等级
喷粉其过程是:喷粉枪接负极,工件接地(正极),粉末涂料由供粉系统借压缩空气气体送入喷枪,在喷枪前端加有高压静电发生器产生的高压,由于电晕放电,在其附近产生密集的电荷,粉末由枪嘴喷出时,构成回路形成带电涂料粒子,它受静电力的作用,被吸到与其极性相反的工件上去,随着喷上的粉末增多,电荷积聚也越多,当达到一定厚度时,由于产生静电排斥作用,便不继续吸附,从而使整个工件获得一定厚度的粉末涂层,然后经过热使粉末熔融、流平、固化,即在工件表面形成坚硬的涂膜。喷粉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就是防火防爆,喷粉区防火防爆等级:
2.1 喷粉区火灾危险区域划为22 区。
2.2 喷粉区按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为11 区。符合GB 50058 规定者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。